鄂农发银发[2006]56号
各市、州分行,省直管市支行,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与省政府签订《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以来,各行抓住机遇,加快项目调查审批进度,支持加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及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突出的是部分行办贷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对贷款营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府信用担保平台作用发挥不够,业务发展较慢,工作不平衡。为进一步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的落实,积极借助政府信用平台,更好更快地支持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实现信贷业务的快速有效发展,是农发行发挥政策性职能、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拓展业务领域,优化信贷资源,推动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全行上下要认清形势,站在支持“三农”、事关农发行的生存与发展高度,提高对支持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端正思想,克服怕担风险、消极发展等因循守旧思想和畏难情绪,牢固树立“客户至上,支持有效发展”的理念,把加快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准确把握信贷政策,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效措施,实现信贷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职能作用。
二、充分发挥政府信用担保平台作用,为支持产业化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开展政府信用协议贷款,是农发行充分利用政府信用和组织优势,强化支农作用、创新信贷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政府建立信用担保平台,有利于我行建立信贷管理防火墙,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去年以来,我行在开展政府信用协议贷款营销、推动担保公司组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省政府组建了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部分地方政府也已经组建或正在相继组建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平台(以下简称政府信用担保平台)。
各行既要督促信用担保平台规范运作,更要充分发挥担保平台在推动农业产业化贷款业务快速有效开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对各级政府部门推介的项目,要积极督促纳入省政府担保平台内给予信贷支持。对于地方政府已经建立担保平台的,也可以纳入地方担保公司内提供贷款担保。二是对我行营销的项目,或由企业提供足额有效资产抵押担保;或推荐给省政府担保平台进行担保;或对抵押担保不足的资金需求部分经担保公司同意后由其提供担保。三是因地制宜继续督促做好政府平台的搭建工作。对那些重视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有一定财力的市州政府,在达成担保意向的前提下,可以与省分行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成立担保公司,为本地区纳入协议项下的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三、解放思想,把握政策,积极拓宽信贷支持产业化的范围
当前,我行的信贷工作进入了一个继往开来、转型过渡的新时期,现有信贷产品涵括了整个粮油产业,辐射到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仓储物流业以及粮棉生产基地建设领域。总行已经开始农业小企业贷款试点,正在研究开办农业科技贷款。各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大农业”“大粮食”“大食品”观念,因地制宜用好用活政策,充分发挥现有贷款产品的功能作用,更好更快地促进信贷业务开展。今年要将以政府主导投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具有过桥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和仓储设施贷款项目作为支持的重点。
各行在信贷管理上要实现五个转变。一是在贷款对象上,由单一支持国有粮棉购销企业向国有、民营、股份制等多种所有制转变;二是支持环节上,由单纯支持粮棉油商品流通向提供生产、流通、加工、科研、销售等全过程金融服务转变;三是在资金用途上,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