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湖市畜牧局 | 洪湖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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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洪湖市委、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发[2002]1号)精神,设置洪湖市畜牧局。市畜牧局是负责全市畜牧工作的事业单位,归口市农业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受市农业局的委托,行驶以下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市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助组织、监督畜牧业行政执法;贯彻执支《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及国务院颁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制订的有关畜牧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组织牧业事业单位为全市畜牧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负责管理全市畜牧兽医队伍;制订和实施全市畜牧系统职工教育规划,提高畜牧队伍素质;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巩固完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 (五)负责对全市饲料工业进行行业管理。 (六)负责本系统的内部管理工作。 (七)随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畜牧生产科、医政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畜牧局定人员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兼工会主席);股级领导职数6名。 |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农机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与推广普及;引导农机、牧机、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三)指导农机使用管理和农机经营、维修市场的管理,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研究提出农机项目申报、管理、实施方案。负责农机抗灾物资的储备、申请、分配方案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机化统计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内设综合科、产业发展科、农机具管理科、科教质量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会主席1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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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洪湖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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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受市农业局委托,履行下列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农业、种植业、畜牧兽医、饲料工业、农机等有关法律、法规入规章。 (二)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者上岗培训,以期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随办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兽药鱼药生产、经营许可,饲料生产许可审批、备案手续,拟定随办化肥经营许可手续。 (四)承办农作物种子、农药广告的审查手续。 (五)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饲料、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检测、检验、鉴定、登记、质量促裁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年检年审、法规宣传等安全监理工作。 (七)负责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畜医医政、兽药、农药药政、药检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三个科室、四个中队。即办公室、法规科、财务科、种植业中队、畜牧业中队、农机中队、动物检疫中队。另外,为有利于加强工作联系,对上保留“种子管理站”、“农药管理站”、“植物检疫站”、“动物检疫站”、“兽药饲料监督管理站”、“农机监理站”等六块牌子。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91名,其中:大队长1名,书记1名、副大队长3名、中队长4名,科室负责人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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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湖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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