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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举措服务“以机代牛”工作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9-07 08:29:18
小型耕田机械展示和演示现场会。会上对新滩镇和螺山镇的“以机代牛”工作予以表彰通报。新滩、螺山两镇负责人介绍了实施以机代牛工作的典型经验。各实施乡镇会上都作了表态式发言。现场会的成功举办,为“以机代牛”的整体推进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培训作用。
      5、务求实效,解决难点。“以机代牛”工作难点在病牛处理环节上。洪湖市农机办采取一是与农户签订协议,按协议的约定由养殖户自行处理病牛;二是引进“牛贩子”进村入户与养殖户面对面谈价购买后,在本地宰杀或运到外地宰杀;三是统一组织转卖,以村为单位组织外运到武汉、荆州、岳阳、长沙等地进行宰杀。这三种方式农机、畜牧、乡镇都专班人员亲自督办宰杀,并拍照存档,做到“没有亲眼所见的不算数,编号不对的不算数”。
      6、精心组织,规范运作。为确保 “以机代牛”项目建设的实施成果,我们严格了操作程序。
      病牛宰杀严格按六个工作程序操作。一是病牛认定。畜牧部门通过血检认定病牛,然后现场确认进行标识、编号、照相,建档建卡(一牛一卡),填写病牛登记表、相关人员签字。二是计划安排。市农机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宰杀计划。各责任乡镇政府根据计划制定村组病牛宰杀进度表并上报血防“整县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宰杀地点。由各责任乡镇落实宰杀地点,并将宰杀时间一并告知养殖户,由养殖户自行将病牛送到指定宰杀地点。四是病牛宰杀。乡镇落实宰杀人员,乡镇防疫监督员对病牛核对身份并确认,屠宰人员实施宰杀,宰杀后照相确认,然后由乡镇防疫监督员实施检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最后由农机部门填写病牛宰杀情况登记表,并与养殖户签定宰杀病牛补贴协议。五是病牛处理。宰杀后对检疫合格,可以进入市场流通的病牛,可由养殖户自行处理。对检疫不合格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六是补贴发放。由乡镇将病牛宰杀情况集中上报市农机化办,市农机化办认定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形式将补贴直达养殖户个人。养殖户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乡镇信用社签字领取。
      病牛宰杀后办理购机补贴严格按五个工作程序操作。一是宰杀病牛后需要购机的农户,到乡镇农机部门领取并填写《2007年“以机代牛”购机补贴申请表》,经所在村组、乡镇签署意见后,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农机化办提出申请,市农机办认真审查后,确定购机农户名单,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其所在乡镇、村组对农户申请购机情况张榜公示。二是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机化办与购机农户签订购机协议,购机人凭协议到经省确认的供货厂商实行差价购机,供货方出具购机发票。三是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的原则,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售后服务点要做好补贴机具的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四是市农机化办对各乡镇购机补贴情况核实无误后,向市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报告,并出具结算确认清单。市财政局依据经审核的结算清单和供货方提供的补贴款发票与供货方结算补贴资金。五是市农机化办和财政局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项目执行过程随时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出现的问题,坚决制止农户领取补贴后又购买耕牛的行为,一经发现由财政、农机部门收回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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