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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湖市委农办关于开展早稻价格监测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7-18 15:53:18

有关乡镇农办:

目前,早稻收获已全面铺开,新稻即将陆续上市。为准确掌握今年早稻市场动态,正确引导流通,监测各地早稻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维护农民利益,按上级部门要求,决定自2007年7月18日至8月底在早稻主产乡镇(燕窝、新滩、沙口、万全、汊河)开展早稻价格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和反馈内容

1、各地早稻收购的最高价、最低价和平均价(详见附表);

2、粮食部门对国家早稻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

3、各地在早稻购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和采取的措施。

二、上报时间

自7月18日起至8月30日止,每周五10点之前上报一次每周收购价格动态监测情况,并附简要说明。首次上报前已开秤的,要附报开秤价,之后开秤的,要在下次上报时附报开秤价。

三、要求

1、各地收到通知后,要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调查内容合理布点,按时采价,采价点不得少于3个,对象主要包括粮食部门、粮食加工企业和个体商贩等,各地要认真采集,及时反馈,严禁弄虚作假;

2、有此监测任务的乡镇,在做好此项监测工作的同时,物价旬报工作照常进行。

我们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并报上级领导参考,同时将监测情况反馈各地。

联 系 人:王华

联系电话:13972105125 传 真:2422162

邮件地址:hhnyj@126.com

附件:早稻价格监测表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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