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总局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局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局
教 育 部
劳 动 和 社会 保 障 部
建 设 部
农 业 部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建 设 部
农 业 部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
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局)、农业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切实提高农民工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

